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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公司无权参与特拉华州选举

特拉华州共同事业反对允许“人造实体”在市政选举中投票的法案

特拉华州共同事业组织强烈反对 HB 121 法案,该法案由州众议员丹尼尔·肖特 (Daniel Short) 提出,允许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信托等法人实体参与西福德的市政选举。

“有限责任公司不是选民。它们是人为的实体,很多时候,我们甚至不知道谁拥有它们。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和信托永远不应该被允许在我们的选举中投票——句号,”他说 特拉华州共同事业组织执行董事克莱尔·斯奈德·霍尔“这项法案将使富有的特殊利益集团和外来者有机会主宰我们的政治进程。而且它将削弱西福德居民的选票,而他们实际上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 

在一个注册企业数量比人口还多的州,这并非企业所有者第一次试图干预选举。2019 年,纽瓦克的一名房地产经理控制着 31 家有限责任公司,这些有限责任公司在该市拥有 31 块土地, 投票 31 次 在价值1428万美元的首都公投中,纽瓦克市议会通过了一项决议,禁止人造实体在地方选举中投票。  

2018 年,里霍博斯比奇居民 站起来停下来 一项允许有限责任公司投票的提案。

特拉华州共同事业鼓励西福德居民和其他关心特拉华州的民众立即联系他们的代表并敦促他们对 HB 121 投反对票。 

Claire Snyder-Hall 可以在此接受有关此问题的采访 csnyder-hall@commoncaus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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