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罗里达州塔拉哈西. – 今天,众议院国家事务委员会听取了 PCB SAC 24-03,这是一项众议院决议,旨在从佛罗里达州宪法中删除公共竞选资金。
这将使更加多元化的候选人群体更难竞选公职,使候选人更加受制于富有的特殊利益集团,并限制小额捐款者和普通选民的声音。如果该决议获得通过,将在 11 月的投票中提出一项措施,以废除佛罗里达州宪法第六条第 7 款,该款要求为全州选举公职的竞选活动提供公共资金。根据佛罗里达州法规 106.31,“公共竞选资金的目的是使候选人更能响应佛罗里达州选民的需求,并尽可能地与特殊利益集团隔绝。”
今天的听证会结束后,该决议将进入下一委员会审议阶段。
针对今天的听证会,佛罗里达州共同事业组织执行董事艾米·基思 (Amy Keith) 分享了以下内容:
“不要误会:佛罗里达州人知道富有的特殊利益集团和大额竞选捐款者在政治上拥有太大的权力。试图废除解决这一问题的法律将是一种倒退。
“修改宪法对于这里的改革来说毫无必要。佛罗里达州宪法第六条第七款措辞宽泛。佛罗里达州公共竞选融资系统的运作由法规定义和管辖,这意味着立法机构有权通过法规改进现有系统,以更好地服务于佛罗里达州人民在宪法中投票支持的目的。
“这项决议违背了佛罗里达州选民的意愿,他们已经在 1998 年和 2010 年两次表示支持公共竞选融资系统。
“立法者不应该让选民第三次回到投票箱。相反,现在是时候寻求新的立法来改善佛罗里达州现有的公共竞选融资系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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