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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民主道德法案成为法律,让腐败不受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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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罗里达人捍卫直接民主并对第二修正案投了反对票!
感谢佛罗里达州选民,2022 年 11 月 8 日大选投票中的第二修正案未能废除宪法修订委员会,这将剥夺佛罗里达州人修改宪法的手段。该措施未能达到通过所需的 60% 门槛。
1968 年,当立法者重写佛罗里达州宪法时,其中包含了一项在各州中独一无二的条款,旨在提高公众对政府治理的参与度:建立一个委员会,每 20 年召开一次会议,对州宪法提出修改建议,供佛罗里达州选民决定。
通过 CRC 程序直接或间接产生的对佛罗里达州宪法的变化包括隐私权、可进入的投票站、安全和高质量的公立学校、公共竞选融资、道德改革和禁止海上钻探的权利。
Common Cause 认为,CRC 需要改革,但完全废除它会让佛罗里达州人民失去参与州治理的渠道,并赋予立法机构更多权力。这就是我们建议对第二修正案投反对票的原因。鉴于最近的立法措施使公民倡议程序变得更加困难,这次投票就显得更加重要。
第十一条 佛罗里达宪法 规定了以下方式提出对宪法的修正和修订(然后必须在大选中得到选民的批准):
CRC 是一个由 37 名成员组成的委员会,每 20 年召开一次会议,接受公众的提案,听取全州佛罗里达州人关心的问题,并提出修改佛罗里达州宪法的建议。CRC 成员由州长(15 名成员)、立法领导人(18 名)和佛罗里达州最高法院(3 名)任命。司法部长也在 CRC 任职。CRC 提案直接放在选票上进行公众投票,如果 60% 的选民同意,提案就会通过。
CRC 成立于 1968 年,此前很长一段时间,佛罗里达州宪法的现代化都极为困难。CRC 已召开过三次会议,分别是 1977-78 年、1997-98 年和 2017-18 年。下一届 CRC 计划于 2037 年召开。
1977-78 年 CRC 的提案最初未获通过,但后来佛罗里达州选民通过了其中几项提案。1997-98 年 CRC 的九项提案中有八项被选民通过。2017-18 年 CRC 将 8 项措施列入选票(涵盖 20 个不同问题),其中 7 项获得通过(除一项被法院阻止外,其余均获得通过)。
废除 CRC 的提议来自佛罗里达州立法机构。该提案在州参议院以 27 票赞成、12 票反对(所有共和党人和 3 名民主党人赞成,13 名民主党人反对)获得通过,在州众议院以 86 票赞成、28 票反对(75 名共和党人和 11 名民主党人赞成,28 名民主党人反对,3 名共和党人和 11 名民主党人未投票)获得通过。
这一提议在很大程度上源于人们对 2017-18 年 CRC 的不满,该 CRC 采取了“捆绑”措施(将不相关的问题合并为一项投票措施)。捆绑措施会造成混乱,意味着选民必须对措施中的所有问题投赞成或反对票,即使他们同意其中一项而反对另一项。许多人还认为 2017-18 年 CRC 特别具有党派色彩,部分原因是任命了党派成员和注册说客。
尽管 2017-18 年委员会存在问题,但 CRC 为佛罗里达州人民修改宪法提供了一条重要途径。最近的立法措施使修改宪法的公民倡议程序变得更加困难和昂贵。废除 CRC 将进一步削弱直接民主和公民在州治理中的发言权。此外,废除 CRC 将赋予立法机构更多权力,而立法机构有采取削弱佛罗里达州公民声音的措施(包括投票限制和选区划分不公)的记录。
应该改革 CRC,但不应废除。改革措施包括要求对 2017-18 年 CRC 中的问题进行单一议题投票表决,改进任命程序,确保委员会具有两党代表性,并使其受到三个政府部门(州长、立法机关和最高法院)更平衡的影响。
专栏: 拯救宪法修改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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