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博客文章

马里兰州选举权的恢复

恢复投票权运动在全国范围内势头强劲。该运动的最终目标是结束在重罪被定罪后剥夺人们投票权的做法。投票是一项固有权利,不应被剥夺。此外,重罪剥夺公民权的法律具有种族主义传统,对有色人种社区的影响尤为严重。在 Common Cause 的最新报告中,详细了解这些法律的危害以及恢复投票权的全国运动 零剥夺选举权:恢复投票权的运动

马里兰州是 14 个允许重罪犯出狱后投票的州之一。这意味着即使某人正在假释或缓刑中,或者他们已经服完刑期,他们也有资格在马里兰州投票。这项法律变更于 2016 年生效,此前州长霍根的否决被立法机关推翻。此前,在 2007 年,立法机关通过了一项法律,结束了马里兰州的终身剥夺公民权,恢复了 50,000 多名服完刑期的马里兰州公民的投票权。在恢复投票权运动方面,马里兰州无疑是一个先驱州。然而,还有更多工作要做。

自 1851 年以来,重罪剥夺公民权一直是马里兰州宪法的一部分。即使已经通过了具有历史意义的立法 21,295 马里兰州的人们仍然因为重罪判决而被剥夺了公民权。 15, 383 其中黑人占了一半。恢复投票权的斗争直到所有人都恢复投票权后才算结束。

采取行动: 支持恢复马里兰州投票权的努力!

关闭

  • 关闭

    你好!看来你是从 {state} 加入我们的。

    想看看你所在州发生了什么吗?

    前往共同事业 {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