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日登记
在美国民主国家,我们的选票就是我们的声音——投票是让政府代表承担责任并表达我们意见的最佳方式。
为了确保我们的选举制度尽可能公平、便捷和高效,我们需要做出常识性更新,使其现代化。这些实用更新之一就是同日登记 (SDR)。
目前,要在马萨诸塞州投票,公民必须在选举前至少 10 天进行投票登记。这一任意限制使数千名原本符合资格的马萨诸塞州居民无法参与我们的民主。此外,它还迫使在登记时出现错误(例如拼写错误或地址过期)的选民投临时选票。这给选举官员带来了额外的工作,而且这些选票往往没有被统计在内。
2017年,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马萨诸塞州, 切尔西合作社, 和 大众投票 将此问题告上法庭,声称该法律为潜在选民设置了不必要的障碍。2017 年 7 月 24 日,这些团体收到了一些令人振奋的消息:萨福克高等法院裁定该限制违宪。
“立法机关可以通过必要的法律来确保选民的资格或确保选举的安全和秩序。大量证据表明马萨诸塞州登记截止日期没有必要。因此,因为合格公民未在选举前至少 20 天登记而剥夺其选举权超出了立法机关的权限范围,并违反了马萨诸塞州宪法。”
萨福克高等法院副法官道格拉斯·威尔金斯
道格拉斯·威尔金斯法官以提前投票(马萨诸塞州共同事业组织努力为马萨诸塞州带来的一项改革)为由,质疑《选民截止法》的合理性。正如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正确指出的那样:“根据提前投票法,任何在 2016 年 10 月 19 日登记投票的人都可以在 5 天后(10 月 24 日提前投票开始)投票。然而,根据《选民截止法》,任何在 10 月 20 日登记投票的人 [不] 可以在 19 天后的选举日投票。”这些不一致之处表明,《选民截止法》剥夺了选民的投票权,从而为镇书记员办公室创造了最终不需要的时间。
然而,萨福克高等法院的裁决遭到了国务卿的上诉,尽管我们提交了 法庭之友陈述 该案的判决被推翻。
目前,马萨诸塞州共同事业组织正在与选举现代化联盟合作通过一项将 SDR 引入马萨诸塞州的立法。
当天登记制度已在其他 22 个州和华盛顿特区实施,在缅因州和明尼苏达州等州已运行 40 多年。在这些州,该制度已证明可将选民参与率提高多达 7 个百分点。当天登记制度是一项万无一失的改革,可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选民都参与投票,并将我们的选举带入 21 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