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闪耀光芒:马萨诸塞州信息披露法的成功

一份报告详细介绍了 2014 年马萨诸塞州信息披露法案的影响。

执行摘要:

自最高法院就“联合公民诉联邦选举委员会”(2010 年)做出裁决以来,选举中的“外部”支出(未与政党或候选人协调的政治支出)急剧上升。在 2012 年联邦选举周期中,外部团体花费了惊人的 11 亿美元,比 2008 年增加了 2001 亿美元以上。在马萨诸塞州的州一级,外部支出也大幅增加,包括全州竞选和立法竞选。总独立支出从 2006 年的 1400 万美元跃升至 2010 年的 1150 万美元,再到 2014 年前所未有的 2040 万美元!

如果马萨诸塞州的外部支出在州级周期内继续增长约 76%,就像 2010 年至 2014 年期间那样,那么将在六年内超过官方候选人支出,而官方候选人支出在同一时期内减少了约 4%。

外部竞选支出的激增主要是由于隐藏捐赠者或“秘密资金”的捐款大幅增加。在全国范围内,独立支出团体通常很少需要披露其资金来源。这种保密意味着公众无法查明谁或什么在为某项竞选活动提供资金,因此无法查明候选人可能受谁或什么的恩惠。这侵犯了选民在投票箱前做出明智选择的能力,也侵犯了让官员对可能代表竞选资助者采取的行动负责的能力。

幸运的是,马萨诸塞州走在了前面,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 Common Cause 为确保透明度法律保护公众知情权所做的努力。例如,Common Cause 在 20 世纪 80 年代成功倡导了要求报告独立支出的立法。2009 年,该组织赢得了改革,要求披露竞选宣传背后的资金,也称为“虚假议题”广告(即使没有明确说明“投票支持”或“投票反对”特定候选人,也明显旨在影响选举的广告)。最近,在 2014 年,Common Cause 领导了一场胜利的游说活动,推动了马萨诸塞州披露法的通过,这是该国最严格的法律之一,于当年 8 月生效。该法案的主要条款包括:

  • 组织必须在电视或印刷广告中列出其 $5,000 以上的前五名捐助者
  • 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必须在投放付费广告后 7 天内披露其捐赠者(此前州法律要求在选举后披露)
  • 执法机构拥有更明确的权力来监管企业、组织和个人通过中介机构筹集的资金,以避免被披露。
  • 要求披露互联网和电子邮件广告竞选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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