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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权利联盟呼吁州长否决预算法案中的三项反民主附加条款

今天,俄亥俄州选民权利联盟(该联盟包括俄亥俄州共同事业组织、俄亥俄州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所有投票都是本地的以及俄亥俄州妇女选民联盟)致信州长迈克·德怀恩,敦促他否决破坏该州举行自由和公正选举能力的三项条款,这些条款包含在州运营预算法案 HB 110 中。

俄亥俄州哥伦布 — 今天,俄亥俄州选民权利联盟(该联盟包括俄亥俄州共同事业组织、俄亥俄州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所有投票都是本地组织和俄亥俄州妇女选民联盟) 发了一封信 敦促州长迈克·德怀恩否决三项破坏该州举行自由和公平选举能力的条款,这些条款包含在 HB 110,州运营预算法案。这三项规定,SOSCD15、AGOCD37 和 SENCD2 限制了选举管理和选民教育工作的资金,威胁了挑战违宪州法律的权利,并损害了今年公平的重新划分选区进程。  

“州运营预算不是立法者偷偷加入反民主条款的工具,这些条款威胁到受宪法保护的自由和公平选举权,”俄亥俄州共同事业执行董事凯瑟琳·图尔瑟说。“我们敦促德怀恩州长承诺透明地绘制地图,并逐项否决运营预算中有关重新划分选区诉讼的变更,因为该修正案尚未得到专家或公众的适当审查。”  

SOSCD15 禁止公私合作资助加强选举安全和选举管理的重要项目。它还禁止民选官员合作制定公民和选民教育战略,即通常所说的“拉票”活动。  

2020 年,俄亥俄州人民受益于设备升级的投资、为残疾选民提供便利的投票地点的投资,以及增加公民参与度的合作,以便每一位合格选民都能在选举日发出自己的声音,而如果没有州长的否决权,所有这些都是非法的。  

参议院通过的 HB 110 版本包含一些有问题的语言,涉及使用私人捐款、礼物和赠款进行选举管理和选民教育。不幸的是,协商委员会报告不仅包含了参议院通过的令人不安的语言,甚至进一步禁止非政府实体与政府官员“合作”开展任何与选举相关的活动。 

俄亥俄州选民权利联盟与当地选举委员会和国务卿办公室合作开展重要项目,以促进公民参与、选民教育和投票权——所有这些都是当前版本 HB 110 所禁止的活动。 它是 成员组织定期与地方和州一级的选举管理人员合作。这种未经审查的措辞似乎禁止非政府实体之间的任何和所有合作,并可能严重限制俄亥俄州选民投出明智选票的能力。  

AGOCD37 和 SENCD2 对挑战州法律(包括今年可能发生的任何不公平的重新划分选区法律)施加限制,从而威胁到权力分立。 这一措辞引起了严重的权力分立问题,因为它禁止司法部长在质疑州法律有效性的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或同意令。这一禁令是立法机构超越了行政部门的权力,行政部门是负责执行州议会制定的法律的同等政府部门。在预算中添加未经审查的、影响重新划分选区诉讼的最后一刻的修正案违反了明确的透明度要求。改变这一过程不符合重新划分选区的法律的字面意思或精神。 改革——现在是 俄亥俄州宪法——2015 年和 2018 年俄亥俄州选民以压倒性多数支持该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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