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与择优录取

我们致力于建立公开的、择优选拔州法官的制度。

背景和历史

20 世纪 80 年代和 90 年代初是罗德岛州极度动荡的时期,尤其是该州的统一司法系统:

  • 1986 年,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瑟夫·A·贝维拉夸 (Joseph A. Bevilacqua) 辞职,以避免因与有组织犯罪人物有联系而遭到弹劾。贝维拉夸曾任众议院议长,并于 1976 年成功当选首席大法官。
  • 1988 年,贝维拉夸的继任者、家庭法庭法官托马斯·费伊 (Thomas Fay) 聘请众议院议长马修·史密斯 (Matthew Smith) 担任高等法院书记员和整个司法系统的管理者。史密斯策划了费伊当选首席大法官。
  • 1988 年,费伊说服州议会设立高等法院治安法官一职,并任命众议员安东尼·卡内瓦莱 (Anthony Carnevale) 担任该职位。卡内瓦莱曾担任费伊竞选首席大法官的众议院楼层经理。
  • 在费伊和史密斯担任司法系统首席法官期间,法院的薪资和人员数量迅速增加。费伊成为美国薪酬最高的首席大法官之一。
  • 1993 年和 1994 年,费伊和史密斯均因滥用职权而受到审判并被判有罪。费伊被判重罪并被剥夺了国家养老金。史密斯被判轻罪,因此保留了养老金。
  • 此外 20 世纪 90 年代初,高等法院法官安东尼奥·阿尔梅达因向在其法院审理案件的律师索取和收受贿赂而被判有罪。阿尔梅达服刑入狱。

择优录取

1994 年,经过艰苦的斗争,包括罗德岛共同事业在内的多个公共利益团体联盟 RIght NOW! 成功通过了罗德岛宪法修正案,其中包含重要的司法改革。RI Const. 第十条第四款 和 RIGL 8-16.1 规范司法遴选。

从今以后,包括最高法院法官在内的所有法官都将通过独立、无党派的司法提名委员会(JNC)管理的择优选拔程序任命。

新的择优选拔程序将创建一个九人委员会 司法提名委员会 (JNC)由州长和两大政党的众议院和参议院领导人任命。JNC 的法定机构(RIGL) 8-16.1-4) 的职责是选拔候选人,其依据是“智力、能力、气质、公正、勤奋、经验、成熟度、教育、出版物以及公共、社区和政府服务记录”。 法规要求他们“尽合理努力鼓励本州司法机构的种族、民族和性别多样性”。

JNC 公开发布法院空缺职位信息并接受这些职位的申请。经过审议程序后,他们会在公开会议上面试最终候选人并听取公众证词。使用投票程序 法规中规定 JNC 投票选出三至五名最终候选人,然后将其提交给州长。然后州长选出候选人,并将名字提交给参议院征求意见和同意。

这项修正案结束了数百年来由州议会大委员会选举最高法院法官的制度。但是,州长提名的最高法院法官必须得到州议会两院的批准,而不仅仅是参议院的批准。两院批准的要求延续了旧选举制度的一个不良特征,即允许众议院控制最高法院法官的任命。1996 年,为了证明其拥有这样的权力,众议院拒绝了州长林肯·阿尔蒙德提名备受推崇的上诉律师玛格丽特·柯伦出任州最高法院法官。

来之不易的改革从一开始就饱受攻击。除了 1996 年林肯·阿尔蒙德的提名被拒绝之外,2007 年,唐纳德·卡西里州长寻求并获得通过一项法定修正案,允许他从五年前的 JNC 名单中挑选当前法院空缺的候选人,从而形成所谓的“回顾”漏洞。(2007 PL Ch. 120 和 Ch. 220。)这削弱了择优选择,将潜在候选人的范围扩大到远远超出了以前三到五个名字的限制。

立法领导人控制着委员会九个任命中的五个,他们允许 他们的任命者 在任期结束后继续留任。有一次,一位委员被重新任命,违反了最佳做法,促使该法规在 2008 年进行了修改。

自 2015 年州长 Gina Raimondo 就职以来,JNC 流程已取得诸多改进。那一年,“回顾”漏洞被允许废除。律师 Sarah Dowling 被任命为 JNC 主席,她开始在委员会历史上首次发布 所需报告 申请人的多样性。

对择优选拔程序最恶劣的攻击来自大会的绕行。1994 年宪法修正案颁布后,立法机关几乎立即开始设立司法治安官职位。治安官是具有有限管辖权的法官,不是通过择优选拔,而是由各自法院的主审法官选出(交通法庭除外,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选出)。罗德岛州的法院系统很快就有了 20 多名治安官,其中许多人是前立法者、立法者的近亲或前立法雇员。虽然对治安官的选拔进行了有限的改革,包括十年连任制取代终身任命,但大会继续扩大治安官队伍,违背了 1994 年选民的意愿。共同事业罗德岛州 推动立法要求通过择优选拔方式选出治安法官 近二十年来,却收效甚微。

关闭

关闭

你好!看来你是从 {state} 加入我们的。

想看看你所在州发生了什么吗?

前往共同事业 {state}